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高层住宅、写字楼和商业综合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,电梯作为垂直交通的重要工具,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。然而,在广西部分地区,尤其是使用“菱王电梯”的一些小区和楼宇中,频繁出现电梯故障、困人甚至坠落等安全隐患,背后暴露出的不仅是设备本身的问题,更深层次的是物业管理的严重失职——不专业、不主动、不负责。
在南宁市某大型住宅小区,业主李先生反映:“我们楼栋用的就是广西菱王电梯,最近三个月已经发生过四次突然停梯,有一次我母亲被困了将近四十分钟,打求救电话也没人接。”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。不少居民表示,电梯经常出现异响、抖动、门关不上等问题,而物业方面却从未主动进行排查或检修,往往是在问题爆发、居民集体投诉之后才象征性地联系维保人员。
这种“被动应对、从不主动检查”的管理模式,正是当前许多物业公司的真实写照。按照国家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和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》的规定,电梯使用单位(即物业公司)负有日常巡查、监督维保、应急响应等法定责任。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自行检查,并配合维保单位完成半月、季度、半年和年度保养。然而在现实中,多数物业将责任完全推给维保公司,认为“只要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”,忽视了自身作为使用管理主体的监督职责。
以广西菱王电梯为例,该品牌虽为本地企业,具备一定的生产资质,但其产品在部分老旧小区或低价招标项目中被广泛采用,存在设计老化、零部件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。更令人担忧的是,一些物业公司为了节省成本,在招标时选择报价最低的维保单位,导致维保流于形式:记录造假、人员不到位、配件以次充好等现象屡见不鲜。而物业管理人员大多不具备电梯专业知识,无法识别维保是否到位,只能依赖对方提交的纸质报告,形成“纸上安全”。
更有甚者,部分物业工作人员对电梯安全漠不关心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安坦言:“我们平时只管开门关门,电梯坏了就打电话报修,其他一概不管。领导也从没要求我们去巡检。”这种“事不关己”的态度,反映出物业管理体系中的结构性缺陷——缺乏专业培训、没有明确责任分工、考核机制形同虚设。
值得注意的是,电梯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渐进性和隐蔽性。一根钢丝绳的磨损、一个控制系统的老化、一次门锁装置的松动,都可能成为重大事故的导火索。而这些隐患,恰恰需要依靠日常细致的检查才能及时发现。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履行基本的巡查义务,等到问题演变成险情时,补救已为时晚矣。
事实上,国内已有多个城市推行“电梯安全管家”制度,要求每个小区配备经过培训的安全管理员,定期开展自查并公示结果;同时推动电梯物联网监测系统安装,实现远程实时监控。相比之下,广西部分地区的物业管理仍停留在“收钱、报修、应付检查”的原始阶段,与现代城市治理的要求相去甚远。
要改变这一现状,首先必须强化物业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。住建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,对长期不履行检查职责、纵容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依法处罚,纳入信用黑名单。其次,应推动业主委员会的实质性参与,通过公开维保记录、组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,形成外部监督压力。此外,政府可考虑设立专项补贴,鼓励老旧电梯更新改造,并强制要求所有电梯接入智慧监管平台。
归根结底,电梯安全不是某个部门或企业的独角戏,而是多方共治的系统工程。广西菱王电梯本身或许并非“问题之源”,但当它落入一群不专业、不作为的物业管理者手中时,再好的设备也可能变成潜在的“定时炸弹”。居民每天乘坐电梯上下楼,不应是一场赌运气的冒险。唯有让物业真正担起责任,建立常态化、规范化的检查机制,才能筑牢这道看不见却至关重要的安全防线。
安全无小事,尤其在关乎生命的高度上,任何一次疏忽都可能是致命的。希望有关方面能正视当前物业管理中的漏洞,别再让“从不主动检查”成为安全事故的前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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